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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經營管理會議決議通過實施

 

*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,民眾申辦時,應簽訂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暨同意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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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帶證件
  • 申請人印章及身分證(無身分證者請提供證明文件)。
  • 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或土地謄本(以三個月內為原則)或房屋稅籍證明。
所需費用
  • 估價設計費
    1. 家庭用戶:100元。
    2. 商業用戶及服務業用戶:500元。
  • 裝置工程費 (依現地勘查設計估價)。
  • 裝表通氣費
    1. 家庭用戶:200元。
    2. 商業用戶、服務業用戶:500元。
  • 天然氣費保證金(依本公司營業章程規定辦理)。
作業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