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它公告
本公司尚未辦理瓦斯表保證金退款用戶,請盡速辦理退款。
刊登日期:2022/05/05 | 公告字號/依據:1112100088
1. 本公司自9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瓦斯費基本費新制,取消收取瓦斯表保證金,之前收取之瓦斯表保證金應予退還。
2. 請檢附原開立表保證金收據或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、身分證及印章等文件,於收到本公司退還表保證金書面通知後,依裝置地址至本公司所屬各服務中心(站)辦理。
各服務中心(站)地址、電話:
新竹服務中心:新竹市北大路52號
03-5359669 #203、212
竹北服務中心: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
03-5510263 #2902、2911
新 關 站: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368號
03-5882445
新 湖 站: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19巷9號
03-5908395~6